洋縣林業局
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共洋縣縣委辦公室、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洋縣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的通知》(洋辦字〔2021〕27號)精神,我局進一步梳理了本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事項,現將本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向社會公開。
一、全面推行林(山)長制,夯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管理責任。
持續優化完善組織體系,明晰林(山)長責任區域,夯實各級林(山)長責任;嚴格落實林(山)長制會議、發令、巡林、考核等制度,暢通林長制工作運行;積極創新林(山)長制工作方法,深化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協作機制;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林長制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參與林長制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配合開展秦嶺、巴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打擊“亂砍濫伐”違法行為。
三、嚴格控制林地、草地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強化林草地管理。
嚴禁大劑量使用林用農藥,減少林、草地有毒有害品腐蝕、滲透、遺撒等污染;宣傳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林用農藥,推廣天敵生物防治、信息素引誘、打孔注藥等綠色無公害防治技術;加大營林措施,提高林木抗性。
四、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
監督指導做好轄區內自然保護地巡查管護及問題點位核查處置工作,切實維護自然保護地生態安全。
五、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嚴格按照省上下達的資金計劃和相關工作要求,做好國家公益林和省級地方公益林補償政策落實工作。
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洋縣林業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