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漢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漢教發〔2025〕54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2025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中心小學提出緩學申請,最終由行政審批服務局批準。
(二)初中七年級:2025年小學畢業生。
二、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安排
(一)學區劃分
南街小學:東以東環南路為界,南以南街社區平安巷—武康南路—南環路為界,西以西環南路為界,北以西大街—中山街—唐塔路—和平路為界。
青年路小學:東以東二環路為界,南以南環路—東環路—和平路為界,西以唐塔路為界,北以北環路—唐塔路—長樂街為界。
城西小學:東以洋華路—北環路西段—西環路—南環路(漢運司)轉盤—舊漢江大橋北為界,南以漢江為界,西以竹園村(苧溪河)為界,北以紙坊街村—太陽城移民區—潘灣村為界。
城南九年制學校小學部:東以天寧寺河為界,南以漢江為界,西以武康路—南街社區平安巷—河堤路為界,北以南環路(108國道)為界。
城北小學:東以東環路為界,南以北環路為界,西以洋華路為界,北以鞏家槽社區和李家村社區為界(含文同御府小區)。
洋州九年制學校小學部:東以唐塔路為界,南以西大街—中山街為界,西以西環路為界,北以北環路為界。
書院小學:東以天寧寺河為界,南以南環路—東二環路—長樂街為界,西以東環路為界,北以梨園景區南側灌溉渠為界。
書院初中:東以天寧寺河為界,南以長樂街—東環路—南環路(108路)為界,西以唐塔路為界,北以北二環為界。
城南九年制學校初中部:東以華美路—孝義路—青陽路為界,南以漢江為界,西以舊漢江大橋—河堤路為界,北以南環路(108路)為界。
洋州九年制學校初中部:東以唐塔路為界,南以南環路(108路)為界,西以洋鐵路為界,北以北二環路為界。
洋縣中學初中部:東以天寧寺河為界,南以漢江為界,西以東環路—南環路(108路)—華美路—孝義路—青陽路為界,北以長樂街為界(含錦繡盛景、小城故事等小區以及東咀村部分小組)。
民辦洋縣實驗學校小學部、初中部:全縣范圍內招生,在市域內適當跨縣區招生。
(二)招生條件
1.民辦洋縣實驗學校:除“招生對象”所限定的條件外,家庭還需具備承擔孩子在民辦學校就讀的經濟實力,愿意承擔民辦學校費用。
2.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除“招生對象”所限定的條件外,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梯度招生,第一梯度為戶籍類,第二梯度為房產類,第三梯度為優待政策類,第四梯度為隨遷就學類,第五梯度為就業經營類,第六梯度為多孩隨學類。先招符合前三梯度的學生,再進行第四、五、六梯度招生。符合多種類型的,只能選擇一種類型作為入學條件。若符合條件的學區內學校沒有空余學位,各學校指導并協同家長聯系調劑到城區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調劑名單需報局教育股審核備案)。
(1)戶籍類:學生戶籍屬于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戶籍(2025年7月31日之前落戶),且與家長在同一戶口簿上(若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同時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能說明親子關系的材料)。
(2)房產類: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在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有住宅房產并實際居住,且房產所有人與學生戶籍在同一戶口簿上(若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同時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能說明親子關系的材料)。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不作為房產類入學條件。
(3)優待政策類: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我縣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投資人的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
(4)隨遷就學類:非洋縣城區戶籍,父母雙方或一方屬城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職人員子女和國有企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職工子女;非洋縣戶籍,父母雙方或一方有城區居住證(由公安部門辦理)且學生父母在2024年9月1日以前簽訂有城區租房合同的群眾子女;非洋縣戶籍,父母為洋縣城區務工人員,且學生父母在2024年9月1日之前簽訂有城區租房合同的群眾子女。
(5)就業經營類:父母長期在城區經商,有固定門店或營業場所且正常營業的(父母一方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
(6)多孩隨學類:同一家庭生育多孩,在滿足入學條件的情況下,家長可在規定時間攜帶報名所需印證資料(含出生醫學證明)向大孩所在學校申請,學校現場審核資料報名(若大孩所在學校沒有空余學位,家長可自愿申請將幾個孩子共同轉入臨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辦理結束后,相關學校要及時在校門口向群眾公示“多孩隨學”辦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向局教育股提交資料審核備案。
(三)所需資料
1.民辦洋縣實驗學校:戶口主頁、學生頁。
2.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1)戶籍類:戶口主頁、學生頁。
(2)房產類:①戶口主頁、學生頁。②不動產登記證或房產證(房產證辦理中的需提供經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購房繳費全額稅務發票;按揭房需提供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繳費稅務發票、銀行還貸流水證明;廉租房、公租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等需提供原始租房合同或原始購買房屋合同、繳費發票等證明材料;自建房無證的需提供房屋建設審批原始合法手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需提供易地扶貧搬遷手續、原始購房合同、繳費稅務發票等)。③入住證明(房屋裝修合同、近三個月及以上水電、燃氣繳費和物業管理等正規發票)。經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只需買受人信息、房屋地址、買賣雙方蓋章簽字等關鍵頁。
(3)優待政策類:①戶口主頁、學生頁。②優待證明(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證,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出具部隊證明,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出具消防部隊證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出具公安局證明,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出具政府部門證明)。
(4)隨遷就學類:①戶口主頁、學生頁。②隨遷證明(非洋縣城區戶籍,父母一方在城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職人員子女和國有企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職工子女,需提供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文件和近6個月工資流水證明;非洋縣戶籍,父母一方有洋縣城區居住證的,提供居住證和2024年9月1日之前簽訂的租房合同;非洋縣戶籍,父母為城區務工人員,提供在城區務工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用工單位簽字蓋章>、近期連續6個月真實有效的工資流水電子賬單截圖打印件<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2024年9月1日之前簽訂的租房合同)。
(5)就業經營類:①戶口主頁、學生頁。②就業經營證明(營業執照<父母一方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并在有效期內且實際經營>、門店全貌照片、租房合同、近3個月及以上水電繳費、進銷貨清單等正規票據)。
(6)多孩隨學類:以上五類中的某一類資料、出生證明。
(四)招生辦法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統一使用陜西“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家長可通過“陜西省政務服務平臺”自主報名登記,可通過手機應用商店,下載“秦務員APP”或通過支付寶、微信搜索“秦務員”小程序,進入“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后,定位至洋縣,在首頁找到“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報名操作(鄉村學校可結合實際,指導家長使用平臺或者現場審核資料,辦理入學)。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劃定的學區范圍,首先按入學類別梯隊安排本轄區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若登記結束仍有空余學位,可將具體學位情況報局教育股,統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民辦學校面向全縣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教體局將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等進行現場搖號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條件退學。未被民辦學校搖號錄取的學生,依據公辦義務教育招生條件,準備所需資料到縣域內對應學區公辦學校審查登記。
三、其他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安排
其他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計劃、學區劃分以學校公告為準,入學條件、所需資料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招生辦法與上述規定一致。
四、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安排
(一)轉學原則
各義務教育學校接收非起始年級轉學生,必須嚴格按照《陜西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且符合本辦法中的規定條件,轉入班級人數須符合上級規定方可接收,堅決遏制學生無序流動。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得互相轉學。
(二)轉學程序
轉學學生由各學區學校審查登記。縣外轉入學生入學報到時由各校審查辦理;縣內擬轉入城區學校的學生,均在原校報到入學,待開學兩周后到學區學校按程序審查登記。屬學區戶籍的按程序辦理,非學區戶籍符合其他條件超出學位的,由學校告知家長實際情況,并指導協助家長聯系附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辦理相關手續(調劑名單需報局教育股審核備案)。
五、工作要求
各招生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學校具體的招生入學方案于8月7日前報局教育股備案,要安排專人操作陜西“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及時向學生及家長做好政策宣傳、操作培訓。各小學和幼兒園也要熟悉政策流程,要安排畢業班班主任通過家長微信群及時向學生家長做好宣傳培訓,并指導家長認真準備資料,合理選擇學校,按時填報確認信息、接受所報學校資格審查,配合做好學生升學相關工作。
六、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附件1:陜西“教育入學一件事”小學、初中入學辦事指南
附件2: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參考示意圖
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參考示意圖(初中)
說明:該圖為示意圖,具體以方案第二部分學區劃分描述為準
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參考示意圖(小學)
說明:該圖為示意圖,具體以方案第二部分學區劃分描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