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縣農業農村局連續處理多起“運輸畜禽到達目的地后未向啟運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案”,當事人均被行政處罰。
隨著畜牧產品流通日益頻繁,跨區域調運牲畜已成為常態。廣大養殖戶和承運人辛苦奔波,將畜禽安全送達目的地,這本是值得高興的事。然而,許多人在完成交付后,往往忽略了法定的最后一道程序——向啟運地(出發地)報告運輸情況而面臨行政處罰。在此,我們鄭重發出提醒!
一、為什么必須“報告”?
很多人不解:“動物都安全送到了,為什么還要多此一舉報告?”
這絕不是多此一舉,而是動物防疫閉環管理的關鍵一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相關規定,跨省、跨市調運畜禽實行“啟運申報、到達報告”制度。
?追蹤溯源:報告是為了讓啟運地畜牧獸醫部門掌握該批動物已安全到達,從而關閉該次調運的電子檔案,形成管理閉環。
?防疫安全:一旦途中或到達后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啟運地需要第一時間知曉并配合排查,防止疫情擴散。
?明確責任:報告行為證明了運輸過程的完結,有助于厘清產地和銷地、賣方和買方的防疫責任。
二、這種行為,法律后果有多嚴重?
“不報告”看似是程序瑕疵,實則構成了未按國家規定完成防疫措施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及各地方的動物防疫條例:
?對于承運人(運輸方):未按規定向啟運地報告到達情況,將被視為違規調運,可能面臨罰款、車輛被鎖死,不能繼續出證從事動物運輸等行政處罰。
?對于貨主(養殖場/戶):如果因未報告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擴散等嚴重后果,不僅面臨高額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照農業農村部《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運輸畜禽,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一)運輸用于繼續飼養或者屠宰的畜禽到達目的地后,未向啟運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的”。
三、我們應該怎么做?(操作指南)
為了避免無意中違法,請大家務必牢記以下步驟:
1.出發前申報:跨省或跨區域調運前,務必在當地指定的監管平臺上提交《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申報,并按規定檢疫。
2.運輸中規范:隨車攜帶檢疫證明,接受沿途監督檢查站的查驗。
3.到達后立即報告:
?報告時限:到達目的地后,務必在規定時限內(一般為3日跨省為5日)向啟運地的動物衛生主管部門或指定機構報告。
?報告方式:可通過電話、微信小程序、官方APP或直接到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報備。報告內容包括運輸車輛信息、檢疫證明編號、到達地點、動物健康狀況等。
?確認反饋:確保啟運地官方確認收到報告,完成“落地反饋”流程。
四、以案說法。
【案例】今年1月,貨車司機老徐從A縣收購60頭生豬運往B縣屠宰場。交付完成后,老徐認為“貨到款清”就沒事了,未向A縣農業農村局報告到達情況。10日后,老徐再次到A縣從事畜禽運輸時,發現車被鎖死,不能繼續出檢疫證明,只好主動來A縣農業農村局接受處理。所幸未造成疫情擴散等危害后果,但因老李未按規定報告,擾亂了正常的動物防疫秩序,最終依據農業農村部《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老徐被處以1000元罰款。老徐后悔不已:“就因為忘打一個電話,白跑了好幾趟車!”
結語
“動物防疫,人人有責”。每一次申報和報告,都是在為國家的肉盤子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筑起一道防線。
請廣大養殖戶、畜禽販運戶、運輸司機朋友們務必提高法律意識,做到“啟運必申報,到達必報告”。切莫因一時疏忽,讓違法記錄玷污了誠信檔案,讓行政處罰沖淡了豐收喜悅!